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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巴法院:“云上法庭”远程调解一起合同纠纷


镇巴法院:“云上法庭”远程调解一起合同纠纷

2月24日,镇巴县法院在第六审判法庭通过“云上法庭”智能庭审系统进行远程开庭审理,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。

2005年,原告镇巴县某单位将所属的危房拆除重建,因资金不足进行对外筹资,与被告张某某签订筹资合同,合同约定原告重建的房屋一楼门面房由西向东编号03和04两间门面房交给被告使用。后因国家政策变化,原告需要收回该两间门面房用作工人文化宫服务职工功能用房,并于2018年12月1日向被告发出房屋收回通知书,被告至今未履行通知义务。原告起诉请求判决被告将该两间门面房交还给原告并终止筹资合同。经法院审理查明,在房屋交付使用过程中,被告已于2016年3月29日同第三人镇巴县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,将该两间门面房租赁给第三人使用,租赁期限截止2021年3月6日。因与第三人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,被告不同意解除与原告之间的合同。

由于当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,各方当事人均在不同县区,为减少在途风险和人员接触,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征得各方同意后,采取远程开庭方式审理该案。2月24日上午9时,该院工作人员在第六审判法庭指导各方当事人使用手机微信登录“云上法庭”有序参与庭审。庭审中,在充分听取了各方陈述和答辩后,法官采取“背对背”调解法,分别通过电话联系各方进行调解,最终达成调解协议。最后通过“云上法庭”系统进行笔录确认签名,后续将及时通过邮寄或微信方式向各方送达民事调解书。


陕西省镇巴县人民法院 何红梅

责编:陕西法制网 蒋奇 郑黎波